风机风门执行机构存在的问题与技术改造分析

发布时间:2011-08-01  点击数:3784

    马钢第三烧结厂185m2烧结机尾电除尘系统承担着烧结主机、单棍、带冷及转运站等45个扬尘点的粉尘回收处理。烟气处理量78.6×104m3/h,其除尘风机选用Y4-73-11NO311/2F左45°型锅炉引风机,功率1600kW。原设计配置风门调节为四连杆机构,电动执行器选用DKJ-510型。

一、存在问题分析

    经投用至今8年多生产实践,该系统除尘风机风门执行机构存在多方面不足:

    1、电动执行器选型偏小

    该除尘风机属大型锅炉引风机,而风门执行器选用DKJ-510型规格偏小,实用中无论是电动还是手动均显负载阻力较大、操作困难,同时出现风门工作点漂移、自锁困难等现象。

    2、执行器安装基础强度不够

    原设计电动执行器安装在距地面+3.5m高平台上,安装平台为混凝土板简支结构,强度及刚度均较差,风机运行时导致其整体震动,因此也破坏了执行器自锁功能的稳定性。

    3、四连杆执行机构原设计存在缺陷

    A、执行机构理论上属于平面连杆机构范畴,而且是具有双摇杆的铰链四连杆。依相关设计理论为保证良好运转,在满足需要的前提下,设计时必须注意满足相关规范,即连杆机构的输出最小传动角γmin具有较大值,中等及以上力矩负载规范要求γmin>40°,而原设计不满足这一要求。原风机执行机构实测技术参数如下:

    风门摇杆a:400mm;
    连杆b:820mm;
    执行器摇杆c:450mm;
    机架d:825mm。

    机构工作示意图见图1,有关参数计算示意见图2,具体运行极限(全闭、全开)参数见表1。

表1 原执行机构运行两极限位置参数

夹角名称 风门全关时
角度位置/(°)
风门全关时
角度位置/(°)
总行程/(°)
两摇杆与
水平夹角
风门a 40.09★ -38.15★ 78.60
执行器c 39.04 -26.14 65.18
杆件
间夹角
φ 107.26 28.66 -
α12 73.78 138.96 -
γ 76.18 21.40 -

    注:表中★为实测参数.

    利用计算式:

   

    由计算可知当风机风门接近全开位置时(参见图1),四连杆机构传递载荷处于最不利状态,输出传动角γmin=21.0°。这是造成实际中操作困难的重要原因之一。

    B、原设计还导致风机风门开度不足。从计算知(见表1)风机摇杆α角度全行程为78.60°,百叶阀风门从理论上讲全行程应为0~90°,而原设计实际开度仅为理论开度的87.3%(78.60÷9O×100%=87.3%),造成能源浪费。

    上述诸多问题,不仅严重影响该系统的除尘效率,造成各收尘点岗位粉尘超标,而且回顾历史也是导致1998年该系统除尘主管严重积料坍塌、风机发生重大事故的原因之一。同时执行器的安装位置,既不方便操作,又危及安全。进行技术改造势在必行。

二、改造设计

    1、改造内容

    针对上述问题,2002年决定利用年修机会对其进行技术改造。首先将原有DKJ-510型电动执行器改用DKJ-710规格。解决选型偏小、自锁性能差的问题。

    其次拆除+3.5m安装平台,将执行器移至±0.00平台安装,既便于操作同时又消除基础单薄、稳定性差、运行振动等缺陷。

    基于上述考虑,以四连杆机构进行重新设计,内容如下:

    A、风机风门摇杆口α利旧;

    B、电动执行器摇杆c重新制做,尺寸c仍取450mm,以确保风门全行程之要求;

    2、机构连杆b、机架d及执行器安装位置确定

    通过对风门摇杆a开、关两极限位置实地测量得到其位置参数(与水平线夹角)分别是-45°和40°(见图3),角度全行程为85°,真实开度达到理论开度(90°)的94.44%,四连杆机构的设计将以此要求条件为前提进行。

    为了保证机构运转中实现良好的传动,依照相关设计规范必须注意遵循机构输出杆a在总行程的中点附近时,传动角获得最大值(即γmax90°)这一原则。结合现场实际,取电动执行器摇杆c转动中心O1点位置,为四连杆机构所在平面内相对于风门摇杆a转动中心O点下方铅垂线上。即OO1连线为一铅垂线(机架杆d)。

    依据标高,取d=4130mm,摇杆口行程中点位置参数θ=-2.5°(见图3),则连杆b

    代入计算得到b=41l2.86mm。至此机构各杆件尺寸初步确定如下:范要求(见表2)。

   

    风门摇杆a=400mm;
    连杆b=4112.86mm;
    执行器摇杆c=450mm;
    机架d=4130,mm。

    结合图2、图3及前述计算式(1)(2),代入参数计算即可得到重新设计的机构各运行参数见表2。

表2 风门执行机构运行两极限位置参数

杆件间夹角 开度0(关)时角度位置/(°) 开度100%(全开)时角度位置/(°)
φ 130 45
α12 52.40 126.06
γ 50.70 43.88

    3、机构传动角验算

    从分析可知执行机构在关闭及全开两极限位置时,传动角为最小值,此时杆件受力最为不利,利用前述计算式(3),代入各参数计算可得到γmin=50.70°,γmin开=43.88°;完全满足γmin>40设计规范要求(见表2)。

    结合改造设计后机构工作示意图(见图3),得到执行机构与风门开度对应位置参数,见表3。

表3 执行机构与风门开度对应位置(与水平线夹角)

对应摇杆 开度0(关)时
角度位置/(°)
开度50%(全开)时角度位置/(°) 开度50%(全开)时角度位置/(°) 总行程
风门a 40 -2.5 -45 85
执行器c 37.6 0 -36.06 73.66

三、改造效果

    2002年12月年修实施了上述技术改造,一周后年修结束即投入运行至今,效果良好。改造前存在的诸多问题全部得到圆满解决,既有利于安全生产、方便操作,又确保了除尘风机正常运行,也为机尾除尘系统进一步提高效率提供了良好的设备保障,达到了改造的目的。